| 項目名稱 | 11臺LED大屏設備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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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YCWJ01198-YCWJ01208 |
| 掛牌價格(萬元) | 詳見《掛牌清單》 |
| 掛牌公告期 | 2022-08-01至2022-08-12 |
| 所屬地區(qū) | 湖北省-宜昌市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意向受讓方在項目掛牌期間,可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查閱《資產評估報告》(天地源資評報字【2022】第026號),并到標的存放現(xiàn)場查看標的。 |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仔細閱讀并認同《產權交易合同》《資產評估報告(天地源資評報字【2022】第026號)》全部內容。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在提交受讓申請前,已對轉讓標的現(xiàn)狀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標的現(xiàn)狀予以受讓,承諾對標的受讓后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一切風險,受讓成功后不得以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各種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資產規(guī)格型號、設備名稱與評估報告可能存在差異等)為由要求退款,不因標的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宜昌有限公司所指定賬戶。意向受讓方同意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在收到成交價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支付給轉讓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退還所支付的成交價款。 4、意向受讓方須同意其在交易價款結清之日起3日內,辦理標的資產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完成之后,標的保管及安全責任由受讓方負責;受讓方須同意在標的移交手續(xù)完成之日起5日內將標的運離標的所在地,標的搬運等工作由受讓方負責,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和安全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 5、受讓方須同意其在辦理標的交接手續(xù)時,如標的現(xiàn)狀與評估報告的內容有差異,不影響本次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 保證金 | |
| 保證金金額 | 詳見《掛牌清單》 |
| 保證金支付 | 意向受讓方須在信息發(fā)布截止日16:30前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所指定賬戶,指定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賬號1807 0800 1920 0154 215;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峽宜昌自貿區(qū)支行。(以到達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賬戶時間為準) |
| 掛牌信息 |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順延1個周期。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若產生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若產生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 | 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公告期內,向宜昌文交所提交《報名申請書》。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在項目公告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宜昌文交所指定賬戶。 |
| 聯(lián)系方式 | |
| 聯(lián)系人 | 宜昌文交所 趙靜雯 |
| 聯(lián)系電話 | 0717-6550977 13317201195 |